城镇户口迁入农村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城镇户口迁入农村,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非转农,这一过程需要遵循一定的手续和规定。以下为你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要明确并非所有人都能将城镇户口迁回农村。通常来说,满足以下几种情形才有可能办理: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农村户口,另一方可以投靠迁移;因读书将户口迁出农村,毕业后没有稳定工作,原农村有本人或父母的宅基地及房屋的;退役军人回原籍农村;农村籍退休人员回原籍农村养老等。这些情形在各地的规定中可能会存在差异,所以要以当地政策为准。 其次,办理手续的大致流程如下:第一步是提出申请。申请人要向迁入地的村委会提出书面的户口迁入申请,申请书需说明迁回农村的原因等情况,并争取获得村委会的同意,一般需要村委会开具同意接收的证明。这一步很关键,因为村委会的同意是后续手续办理的基础。 第二步是开具准迁证。拿到村委会的证明后,申请人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如果有)、村委会证明等相关材料,前往迁入地的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准迁证。派出所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申请人是否符合迁入条件、材料是否真实有效等。只有审核通过后,才会发放准迁证。 第三步是办理迁移证。申请人持准迁证到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在这一步,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会根据准迁证的内容,将申请人的户口信息进行迁移登记,并开具迁移证。 第四步是落户。申请人持迁移证和相关材料回到迁入地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落户完成后,申请人的户口就正式迁回农村了。 在整个办理过程中,法律依据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该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因此,办理户口迁移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材料真实、手续完备。 此外,不同地区对于城镇户口迁入农村可能还有一些特殊的政策和要求。例如,有些地方可能要求申请人在农村有固定的住所,并且居住一定的时间;有些地方可能会对申请人的年龄、就业情况等有一定的限制。所以,在办理户口迁移之前,建议你详细咨询迁入地的村委会和派出所,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要求,避免因为不符合条件或者材料准备不齐全而耽误办理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