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离婚了,对拆迁房子是否有份?

我家房子面临拆迁,但我和配偶已经离婚了,现在不清楚自己能不能分到拆迁房。想了解下在这种情况下,判断能否分到拆迁房具体要看哪些方面,有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来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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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夫妻离婚后对拆迁房子是否有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要看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归属。如果被拆迁房屋是一方在婚前就取得的个人财产,那么拆迁后获得的安置房产一般也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通常没有份。例如,一方在结婚前就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屋,婚后该房屋拆迁,所得拆迁房一般仍归该方所有。这是基于财产的原始取得和个人财产的独立性原则。 其次,若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比如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那么拆迁后获得的房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即使离婚时未对该房产进行分割,离婚后也可以主张对拆迁所得房产进行划分。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总之,判断夫妻离婚后对拆迁房子是否有份,关键在于确定被拆迁房屋的产权性质,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以此来确定拆迁房产的归属和分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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