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不和时,若一方不愿离婚,另一方想离婚该如何处理?
我和配偶感情不和,可对方就是不愿意离婚,我真的很困扰。我想知道具体有哪些可行的办法能让我顺利离婚,需要准备什么,又要注意些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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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夫妻感情不和,一方不愿离婚,而另一方想离婚时,有以下处理办法: 首先,可以尝试调解。由当事人双方的亲友、所在单位、群众团体、调解委员会等部门进行调解,看是否能促使双方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这种方式相对温和,可能有助于维持双方一定的关系。 如果调解不成,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具体而言,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是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例如,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长期稳定地共同生活,这种行为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二是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比如一方经常对另一方进行殴打、辱骂,或者对家庭成员不尽抚养、赡养义务等;三是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若一方沉迷赌博或吸毒,且经多次劝说、教育仍不改正,会对家庭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四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停止共同生活,互不履行夫妻义务;五是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是一个兜底条款,例如一方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且无法治愈,影响到夫妻正常生活等。此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在提起离婚诉讼时,想离婚的一方需要搜集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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