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起诉离婚是否要交费,一般包括哪些费用?


在法院起诉离婚是需要交费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费用情况。 首先,要明确离婚案件的受理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这是什么意思呢?打个比方,如果夫妻双方要分割的财产总额是30万元,20万元以内不需要额外交钱,超过的10万元部分,就需要按照0.5%来交纳费用,也就是10万×0.5% = 500元,再加上基础的50 - 300元的受理费,总共的费用就是在550 - 800元之间(这里取50和300两个端点值计算)。 其次,可能会涉及到申请费。比如在离婚诉讼中,一方可能会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另一方转移、隐匿财产。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举个例子,如果申请保全的财产是15万元,那么1000元到10万元部分的费用是(10万 - 1000)×1% = 990元,超过10万元的5万元部分费用是5万×0.5% = 250元,再加上基础的30元,总共申请保全的费用就是990 + 250 + 30 = 1270元。 另外,如果在诉讼过程中,需要对某些事项进行鉴定,比如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鉴定,或者对一方是否存在精神疾病进行司法鉴定等,还会产生鉴定费用。鉴定费用的具体金额会根据不同的鉴定项目和鉴定机构而定。 最后,在一些情况下,如果案件需要公告送达法律文书,还会产生公告费。公告费的标准也因各地的规定和公告的媒体不同而有所差异。 综上所述,法院起诉离婚是要交费的,主要包括受理费、申请费,以及可能产生的鉴定费、公告费等。在准备起诉离婚时,建议提前了解清楚相关费用情况,以便做好经济上的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