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子债权申报手续要怎么申请呢?

最近涉及到房子债权申报的事儿,不太清楚具体该怎么操作。比如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申报的时间有没有限制,申报过程中有没有什么特别需要注意的地方等,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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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房子债权申报手续的申请,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进行债权申报。债权人需要向人民法院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例如,如果是借款债权,需要提供借款合同、借条、转账记录等能够证明债权存在及金额的材料;若债权有财产担保,还需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如抵押合同、质押凭证等。 其次,要注意申报期间。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一般来说,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如果逾期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且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再者,要确定申报主体资格。一般来说,债权人本人可以进行申报;如果是委托他人申报的,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另外,连带债务人之一或者数人破产的,债权人可就全部债权向该债务人或者各债务人行使权利,申报债权。 然后,将申报债权分为不同类别。比如根据债权是否有财产担保进行分类,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在受偿顺序等方面可能存在不同。 此外,还需考虑职工债权的特殊性。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进行债权登记。人民法院在登记申报的债权时,会记明债权人名称、住所、开户银行、申报债权数额、申报债权的证据、财产担保情况、申报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 法律依据主要是《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和第四十九条。第四十八条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相关费用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公示,职工有异议可要求更正或提起诉讼。第四十九条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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