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破产后法院是否会出具解除查封的裁定?
我公司因经营不善进入破产程序,之前公司 有部分资产被法院查封了。现在想知道,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后,会不会出具解除查封的裁定呢?我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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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通常是会出具解除查封裁定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破产程序的基本概念。破产程序是当企业等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由法院主持,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清理、变价和分配,以公平清偿债权人的法律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这里所说的保全措施就包括查封。这是因为在破产程序中,需要对债务人的全部财产进行统一管理和分配,以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公平受偿。而之前的查封等保全措施可能会影响到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不利于对债务人财产的整体处置。
法院出具解除查封裁定,是为了将被查封的财产纳入到破产财产的范围,由管理人统一接管和处理。管理人会根据破产程序的进展,对这些财产进行评估、变价等操作,然后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分配给债权人。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如果查封涉及到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或者存在其他法定的例外情形,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和处理,但这只是少数情况。总体而言,依据法律规定,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一般会出具解除查封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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