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文书的生效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我有个官司,法院已经出了判决文书,但我不知道这个文书什么时候才正式生效。我担心在没搞清楚生效时间的情况下,自己的权益没法保障,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要求对方履行判决。所以想了解下法院判决文书生效时间到底是怎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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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文书的生效时间因案件类型和程序不同而有所差异。 在民事案件中,如果是一审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也就是说,如果在这十五天内,双方当事人都没有上诉,那么判决书在十五日期满后就生效。如果是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比如张三和李四的民事纠纷一审判决在 1 月 1 日送达给双方,若他们都不上诉,那么到 1 月 16 日判决就生效。 而对于二审民事判决,因为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就立即生效。比如王五和赵六的民事案件二审判决在 3 月 5 日送达,那么 3 月 5 日该判决就生效了。 在刑事案件中,一审判决后,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从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算。如果在这十天内没有上诉、抗诉,判决就生效。比如甲因犯罪被一审判决,判决书在 5 月 10 日送达,若在 5 月 20 日前没有上诉、抗诉,判决在 5 月 21 日生效。 二审刑事判决同样是终审判决,送达后立即生效。 行政案件的一审判决,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期满不上诉的,一审判决生效。二审行政判决也是送达即生效。总之,准确判断判决文书的生效时间,对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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