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没有约定利息法院会怎么判?


如果遇到欠钱不还且没有约定利息的情况,法院的判决一般遵循以下原则:首先,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如果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则视为没有利息。这就是说,如果双方在借款时没有书面协议或其他有力证据表明要支付利息,出借人通常不能要求借款人支付借款期限内的利息。这是因为法律尊重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如果没有明确说要给利息,那就不能随意认定有利息支付义务。例如,张三借给李四一笔钱,借条里没写利息的事,那这种情况下,法院大概率不会支持张三要求李四支付借款期间利息的诉求。 不过,如果出现了逾期还款的情况,即便原合同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依据法律规定可以主张逾期利息。按照《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借款人未按约定期限返还借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在计算逾期利息时,具体可以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来计算,但要注意,逾期利率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比如说,王五借给赵六一笔钱,约定了还款时间但没说利息,赵六到期没还钱,王五起诉,此时王五就可以主张逾期利息,法院会按照规定来判定赵六支付相应的逾期利息。 另外,《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也指出,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这进一步明确了不同主体间在利息约定不明时法院的处理方式。总之,没有约定利息,借款期限内利息一般不被支持,但逾期利息在符合规定时可主张。 相关概念: 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由具有代表性的报价行,根据本行对最优质客户的贷款利率,以公开市场操作利率(主要指中期借贷便利利率)加点形成的方式报价,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并公布的基础性的贷款参考利率,各金融机构应主要参考LPR进行贷款定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