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管辖的罪名有哪些?
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体系里,检察机关具体管辖哪些罪名。我最近接触到一些法律案件相关的事情,不太清楚哪些罪名是归检察机关管的,希望能有一个详细的解答,让我对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有更清晰的认识。
展开


检察机关管辖的罪名主要是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以及部分在诉讼活动中发生的犯罪等情况。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这里所说的司法工作人员,指的是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比如,警察在审讯过程中对嫌疑人进行刑讯逼供,这种犯罪行为就属于检察机关管辖。因为刑讯逼供严重侵犯了公民的权利,也损害了司法的公正形象,检察机关有权力和责任对此进行立案侦查和处理。 其次,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这意味着,如果出现一些特别重大的、涉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在符合特定条件下,检察机关也会介入管辖。例如,某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极其重大的损失,且案件情况复杂、影响恶劣,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的决定,检察机关可以对这类案件进行立案侦查。这样的规定体现了检察机关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监督作用,确保法律的公正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