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撤案后是否还有记录?


刑事撤案后是否还有记录,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刑事撤案。刑事撤案指的是在刑事案件的侦查过程中,由于出现了某些法定情形,侦查机关决定撤销案件,不再继续进行刑事诉讼程序。这就好比一场比赛,因为一些特殊原因,裁判宣布比赛取消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撤案后是否有记录,一般来说,如果是因为没有犯罪事实、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等原因撤案,通常不会留下犯罪记录。犯罪记录是指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有罪的记录。既然案件都撤了,没有经过法院的判决认定有罪,就不会有犯罪记录。比如,警方抓错人了,后来查明当事人没有犯罪行为,这种情况下撤案就不会有犯罪记录。 然而,在公安机关内部可能会有一些关于该案件的档案记录,这个档案记录主要是为了留存案件的相关信息,包括报案、立案、侦查过程中的一些调查材料等。但这些档案记录和犯罪记录是不同的概念,它只是对案件处理过程的一个记录,并不会对当事人产生像犯罪记录那样的不利影响。例如,之后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时,不会因为这个内部档案记录而受到影响。 但要是撤案是因为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等情况,虽然也不会有犯罪记录,但相关的案件信息可能在司法系统内部会有一定程度的留存。不过这些留存信息通常不会对外公开披露,只有在特定的司法工作需要时才会被查阅。所以,总体而言,刑事撤案后一般不会有影响当事人正常生活的犯罪记录,但内部可能会有一定的案件档案留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