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案之后是否会有案底?
我之前涉及一个案子,现在案子撤了。我特别担心会不会留下案底,因为这可能会影响我之后的生活,比如找工作之类的。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撤案之后到底会不会有案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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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案底”这个概念。案底通常指的是一个人过去违法犯罪行为的记录,在法律上一般被称为犯罪记录。这种记录会被保存在公安部门的相关系统中。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当案件被撤销,意味着在法律程序上这个案件不再继续进行追究。如果是因为上述法律规定中不认为是犯罪等情况而撤案的,那么通常是不会留下案底的。因为案底是针对被判定有罪的人而言的,既然案件都撤销了,没有经过法院的有罪判决,就不存在犯罪记录。 但是,有一种情况需要注意,如果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已经对相关人员采取了一些措施,比如刑事拘留等,虽然最终案件撤了,这些措施的记录可能会在公安机关有留存,但这并不等同于案底。这些记录主要是用于内部的案件管理和统计等用途,一般不会对当事人产生像案底那样的社会影响。 所以,总体来说,撤案之后一般是不会有案底的,但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案件撤案的原因和实际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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