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开的数电发票已退税该怎么办?


当遇到错开的数电发票已退税的情况时,首先要了解数电发票即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它依托可信身份体系和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以去介质、去版式、标签化、要素化、授信制、赋码制为特征,覆盖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的全新发票。 在这种情况下,第一步是追回已退税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所以,企业或个人需要主动向税务机关说明情况,按照要求将已退的税款如数退还。 第二步是开具红字发票冲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对于错开的数电发票,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开具红字发票来冲销原来错误的发票,以纠正错误的税务信息。 第三步是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在完成上述步骤后,企业或个人应该按照实际的业务情况重新开具正确的数电发票。重新开具发票时,要确保发票的各项信息准确无误,包括购买方信息、商品或服务名称、金额、税率等内容。这样可以保证税务记录的准确性,避免后续出现税务风险。 如果企业或个人未按照规定处理错开且已退税的数电发票,可能会面临税务机关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因此,及时、正确地处理此类问题至关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