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发票是否可以作废?
我开了一张电子发票,但是发现里面有些信息填错了,不知道能不能像纸质发票一样进行作废处理。我很担心不能作废的话,会影响后续的业务和税务处理,想了解下电子发票到底可不可以作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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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发票和传统纸质发票有所不同,通常情况下是不可以作废的。 这是因为电子发票是依托电子技术生成和管理的发票,它具有不可篡改和可追溯的特点。一旦开具成功,其数据信息就会在税务系统中进行记录和存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相关税务规定,电子发票开具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不能直接作废,而是需要开具红字电子发票来冲减原发票。 开具红字电子发票有着严格的流程。一般来说,首先需要由开票方或受票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开票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电子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所以,当遇到电子发票开具错误等情况时,要按照规定开具红字电子发票,而不是尝试去作废它,这样才能保证税务处理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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