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电负数发票开错了该怎么办?
我在开具数电负数发票时不小心开错了,现在很着急,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也不清楚后续流程会不会很复杂,会不会给我带来一些税务上的麻烦,想了解一下正确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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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电负数发票,简单来说,就是对之前开具的正数发票进行冲减的发票。当开错了数电负数发票时,我们需要按照一定的规范来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对于数电负数发票开错这种情况,如果是当月发现开错,并且符合作废条件的,可即时作废该发票。这里所说的符合作废条件,通常是指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要是跨月发现数电负数发票开错,就不能直接作废了,需要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销。具体操作流程是:先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时要注意准确填写与错误负数发票相关的信息。税务机关接收校验通过《信息表》后,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之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数电负数发票。 在整个处理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妥善保存好相关的凭证和记录,以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税务风险和纠纷。如果在操作过程中遇到不确定的问题,建议及时咨询当地税务机关,以获取准确的指导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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