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税务局开错了票该如何作废?
我在电子税务局开发票时,不小心把信息填错了,开出来的票是错误的。我不太清楚在电子税务局上怎么操作才能把这张开错的票作废,想知道具体的作废流程和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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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子税务局开错了发票要进行作废,首先需要明确不同类型发票的作废规定。 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若符合这些条件,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对于增值税普通发票,根据相关规定,当月开具的普通发票如果发现错误,可直接在电子税务局中找到该张发票的开具界面,点击“作废”按钮进行操作。但如果是跨月发现普通发票开错,就不能直接作废了,需要开具红字发票来冲减。一般操作流程是在电子税务局上填写《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信息表》,填好后提交,待税务系统审核通过,就可以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抵。 具体操作时,各地电子税务局的页面设置和操作流程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所以在操作之前,建议仔细阅读当地电子税务局的操作指南,或者拨打当地税务服务热线12366,向税务工作人员咨询清楚,以确保正确完成发票作废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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