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朋友给我钱说不用还,以后他反悔,我可以不还吗?

之前朋友给了我一笔钱,还明确说不用我还。现在过了一段时间,他又突然反悔,要求我把钱还给他。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我有没有必要还钱给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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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从法律层面来看,朋友明确表示钱不用还,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可以理解为赠与行为。赠与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当朋友明确表示钱不用还,而你也接受了这笔钱,那么赠与合同就成立了。 一般情况下,赠与合同成立后,如果没有特殊情形,赠与人是不能随意撤销赠与的。不过,《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也规定了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情形: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在你描述的情况中,如果不存在上述法定可撤销赠与的情形,那么朋友反悔要求还钱,你从法律上来说是可以不还的。但在实际生活中,朋友之间的关系比较特殊,建议你和朋友好好沟通,了解他反悔的原因,妥善处理此事,避免因为金钱问题影响到朋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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