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除债务口头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和朋友之前有债务关系,他口头跟我说不用我还钱了,也就是免除我的债务。但现在他又反悔找我要钱,我想知道当初他那个口头免除债务的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呢?我需不需要再还钱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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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免除债务的口头协议是有可能具有法律效力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理解什么是免除债务。免除债务是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的单方法律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债权人主动放弃让债务人还钱的权利。而口头协议,就是双方通过口头表达达成的约定,没有形成书面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这就表明,口头协议也是合同订立的一种合法形式,所以从原则上讲,免除债务的口头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口头协议存在一定的风险。因为口头协议没有书面凭证,一旦发生纠纷,很难证明协议的存在和具体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也就是说,如果债权人后来反悔,不承认曾经免除过债务,而债务人又拿不出证据证明有过这个口头协议,那么债务人可能就要承担不利的后果,依然需要偿还债务。 所以,如果要免除债务,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最好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可以找见证人或者进行公证,以增强协议的证明力。这样即使出现问题,也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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