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有哪些问题需要 解答?
我涉及到一起刑事案件,听说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对具体流程和相关问题不太清楚。比如,哪些情况能提附带民事诉讼,该什么时候提,赔偿范围包括什么等。希望能了解办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一些具体问题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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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简单来说,就是在刑事案子里,受害者可以顺便要求犯罪的人赔偿因为犯罪行为给自己带来的物质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对于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况,通常是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比如,在故意伤害案件中,受害者因受伤去医院治疗花费的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就属于可以要求赔偿的物质损失。
关于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时间,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如果在这之后才想起要提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赔偿范围方面,主要是物质损失。这里的物质损失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像因犯罪行为导致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都在赔偿范围内。比如,在交通肇事案件中 ,受害者车辆被撞坏,维修车辆的费用就可以要求赔偿。
在办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时,还需要注意证据的收集。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所遭受的物质损失,这样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比如,医疗费要有医院的发票、病历等作为证据;误工费要有单位的误工证明、工资流水等。总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保障受害者合法权益的一种重要方式,但在办理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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