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并销售劣药罪需要承担怎样的刑事责任?
我最近了解到生产并销售劣药会构成犯罪,我想知道具体在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什么情况属于后果特别严重,以及对应的刑罚具体是怎么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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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并销售劣药罪的刑事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明确一下相关概念。生产并销售劣药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这里的劣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是指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和按劣药论处的药品。 其次,关于刑事责任的具体承担: - 当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时,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例如,生产销售的劣药造成他人轻伤、重伤等情形,就属于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若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比如,生产销售劣药导致多人死亡等极其严重的后果,就属于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况。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另外,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也应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生产、销售劣药罪和生产、销售假药罪存在一些区别。两罪都侵犯了国家药政管理制度和公民的健康权和生命权,但犯罪对象不同,构成犯罪的标准也不同。生产、销售劣药行为只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才构成犯罪;而生产、销售假药行为只要足以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就构成犯罪。而且,假药往往比劣药对人体造成的危害更大,所以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法定刑要重于生产、销售劣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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