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劣药罪的处罚标准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我最近了解到销售劣药是违法犯罪行为,但不太清楚具体的处罚标准。比如在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达到什么程度算是后果特别严重,这些不同情况对应的具体刑罚又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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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劣药罪的处罚标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法律中有明确规定,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需要明确什么是劣药。根据相关规定,劣药是指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和按劣药论处的药品。 关于处罚标准,分为以下两种主要情况: 第一种情况,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通常是指因服用劣药导致人体出现较为严重的损害后果,如器官功能受损、身体机能出现明显障碍等情况。例如,因服用劣药导致患者出现严重的过敏反应,需要长期住院治疗等。 第二种情况,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后果特别严重”一般是指造成多人重伤、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极其严重且难以恢复等情形。比如,因销售劣药引发大规模的公共卫生事件,导致众多患者出现严重的并发症甚至死亡等。 此外,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同样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在行政处罚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相关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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