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度的标准是什么?


在法律领域,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是两个重要且易混淆的概念,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它们的标准。 正当防卫指的是,当我们面临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如果在这个过程中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属于正当防卫,不用承担刑事责任。通俗来讲,就是别人正在欺负你或者做坏事的时候,你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去制止他,这种行为是被法律允许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那么,什么样的情况属于正当防卫呢?首先,必须存在不法侵害,这种侵害是实实在在发生的,而不是自己想象出来的。比如,有人拿着凶器要伤害你,这就是明显的不法侵害。其次,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也就是说,侵害行为已经开始并且还没有结束。例如,对方正在对你进行殴打,你此时还手制止他,就可能构成正当防卫。最后,防卫行为要具有必要性和相当性。必要性是指防卫行为是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如果有其他更温和的方式可以制止侵害,就不应该采取过于激烈的手段。相当性则要求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的强度、手段等大体相当。 防卫过当则是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这里的“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和“造成重大损害”是判断防卫过当的关键。比如,对方只是轻轻推了你一下,你却拿出刀将对方砍成重伤,这就很可能被认定为防卫过当。因为你的防卫行为远远超出了制止对方推搡行为所必要的程度,并且造成了重大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此外,《刑法》还有特殊防卫的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这是因为这些严重暴力犯罪对人身安全的威胁极大,法律赋予了公民更充分的防卫权利。 在实际生活中,判断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各种具体情况。如果遇到类似的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