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路口肇事一方存在超速行驶,责任如何划分?


在十字路口发生肇事且一方存在超速行驶的情况,责任划分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基本概念。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60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如果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回到十字路口肇事且一方超速行驶的情况。如果超速行驶一方的超速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例如超速通过十字路口,未能及时刹车避让正常行驶的车辆,那么该超速方可能会被认定承担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但如果另一方也存在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比如闯红灯、未按规定让行等,那么责任划分就需要综合判断双方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大小和过错严重程度。例如,超速方超速行驶,但另一方闯红灯,此时双方可能都要承担一定责任,可能会判定为同等责任或者根据具体情况划分主次责任。 在实际处理中,交警会进行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包括查看监控录像、询问当事人和证人等,以确定事故发生时各方的具体行为和过错程度,进而准确划分责任。当事人如果对责任划分结果有异议,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71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