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中致人死亡的情况是怎样的?


首先,我们要明确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的区别。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而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当危险驾驶行为致人死亡时,通常不再以危险驾驶罪论处,而是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这是因为危险驾驶行为本身只是一种抽象的危险犯,而致人死亡的结果已经超出了危险驾驶罪所能评价的范围,更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比如,事故发生时的具体情况,包括行为人是否存在超速、酒驾、无证驾驶等违规行为,以及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同时,行为人在事故发生后的表现也很重要,是否积极救助伤者、是否主动投案自首、是否积极赔偿受害者家属的损失等,这些都会影响最终的量刑。 如果行为人在危险驾驶过程中,主观上具有故意,并且其行为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那么可能会以该罪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总之,危险驾驶致人死亡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其量刑会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和法律规定来确定。无论是驾驶者还是普通公民,都应该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