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债务人死亡后债务承担形式有哪些?

我借给朋友一笔钱,朋友突然去世了。我很担心这笔钱要不回来,想知道在这种债务人死亡的情况下,债务承担形式都有哪些呢?我该向谁去要回我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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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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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债务人死亡后,债务承担形式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由遗产继承人承担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简单来说,如果债务人去世后留下了遗产,其继承人继承了这些遗产,那么就需要在继承遗产的价值范围内偿还债务人的债务。例如,债务人的遗产价值为 50 万元,而债务是 60 万元,那么继承人最多只需用这 50 万元遗产来偿还债务,对于超出的 10 万元,继承人没有义务必须偿还,除非其自愿。 其次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债务人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其配偶有义务承担偿还责任。比如,夫妻双方共同贷款买房,其中一方去世后,另一方需要继续承担剩余的贷款还款义务。 再者是债务担保情况下的承担。若债务有保证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在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按照保证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比如,债务人找了保证人进行债务担保,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可以向保证人追讨债务。 最后是合伙债务的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三条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如果债务人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那么其他合伙人对其债务有连带清偿责任。例如,在一个三人合伙的企业中,其中一个合伙人死亡,对于该合伙人所负的合伙债务,另外两个合伙人需要共同承担偿还责任。总之,债务人死亡后的债务承担形式多样,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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