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对于美术作品侵权的界定有哪些?

我自己创作了一些美术作品,但是最近发现有人的作品和我的很像,我怀疑对方侵权了。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对于美术作品侵权是怎么界定的呢?有哪些具体的标准和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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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美术侵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美术作品侵权的界定是一个较为复杂但有明确规则的过程。首先,我们要明白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它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判断是否构成美术作品侵权,通常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量。 第一,存在受著作权保护的美术作品。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无需进行登记。也就是说,只要你独立创作了美术作品,就自动享有著作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第二,行为人实施了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这包括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等。例如,有人未经你的同意,将你的美术作品印在商品上进行销售,这就属于复制发行的侵权行为。《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明确列举了多种侵权行为,如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等。 第三,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情况。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侵犯他人的著作权,仍然实施该行为;过失则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侵犯他人的著作权,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 第四,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因为侵权人的行为,导致著作权人的权益受到了损害。比如,由于他人未经许可使用你的美术作品进行商业活动,导致你的作品市场价值降低,或者使你失去了原本可能获得的商业机会。 在实践中,判断美术作品是否相似从而构成侵权,通常会采用“实质性相似+接触”的原则。“实质性相似”是指被指控侵权的作品与原作品在表达上具有实质性的相似性;“接触”是指侵权人有机会接触到原作品。如果满足这两个条件,就很可能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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