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诈骗的定义是什么?
我想了解下在刑法里,诈骗到底是怎么定义的。最近听说有人因为诈骗被抓了,我就很好奇,什么样的行为才算是刑法上的诈骗呢?是只要骗了别人钱就算,还是有其他更具体的条件呢?我想弄清楚这个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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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法里,诈骗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通过欺骗手段让别人心甘情愿地把自己的财物交出来,而实施欺骗的人是想把这些财物据为己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这里提到的“虚构事实”,就是编造一些根本不存在的事情,让被害人信以为真。比如骗子说自己是某大公司的高管,有内部消息能让被害人投资获利,实际上这完全是编造的。而“隐瞒真相”,就是故意不告诉被害人某些重要的真实情况,使被害人基于错误的认识处分财产。 要构成刑法上的诈骗,还需要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一般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就属于数额较大。不过,不同地区会根据本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这个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总之,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刑法上的诈骗,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目的、采用的手段以及骗取财物的数额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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