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拆迁房屋纠纷法律是如何判决的?遇到纠纷房拆迁该怎么办?

我家房子面临拆迁,可在补偿等方面和拆迁方有分歧,不知道这种纠纷法律会怎么判。而且房子有纠纷还能不能拆,要是拆了会不会有问题,想了解遇到这种纠纷房拆迁具体该怎么应对。
展开 view-more
  • #拆迁纠纷
  • #纠纷判决
  • #纠纷处理
  • #拆迁法律
  • #补偿协议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拆迁房屋纠纷的判决结果要依据具体案情来定。不同类型的纠纷,判决方向不同。 如果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形成的纠纷,首先可以经当事人申请,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则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内容涵盖补偿方式和金额、安置面积和地点等多项重要事项,且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能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要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内拒绝搬迁形成的纠纷,因为依法成立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此类纠纷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如果拆迁当事人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当遇到纠纷房拆迁时,有多种应对方式。可以先尝试调解,在第三者主持下,纠纷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和解,比如基层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就可进行此类调解。还能选择仲裁,前提是当事人自愿达成仲裁协议,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执行。若调解、仲裁都无法解决,还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相关概念: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之前,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对方当事人向申请一方当事人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财物,或者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付诸执行的一种程序。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