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金单不见了,对方不退钱合理吗?
我之前交了押金,可现在押金单不小心弄丢了,去找对方退钱时,对方以没有押金单为由不给退。我就想知道,就因为押金单没了就不给退钱,这在法律上到底合不合理啊?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
展开


押金单不见了,对方不退钱这种做法一般是不合理的。 首先来说说押金的概念,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用来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要是造成损害了,就用这笔费用据实支付或者另行赔偿。等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没有其他纠纷后,押金就应该退还。要是一方违约了,押金可能会被扣除 。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即使押金单丢失,也不改变交付押金的事实。在退押金时,向对方出具一份原押金条作废的声明或证明通常就可以。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如果对方不承认收到过押金,而你又没办法提供押金单,同时也没有其他证据能证明你交付过押金,那么你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这种情况下就很难要求对方退押金了。 要是遇到对方以押金单不见为由不退钱,你可以先尝试和对方友好协商,说明情况并出具原押金条作废的声明。若协商不成,有证据证明交付过押金的话,还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比如涉及房屋租赁的可以向所在街道或者社区的房屋租赁管理所反映;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相关概念: 举证不能:就是当事人无法提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可能会因此承担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