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入合同的“露台”归属权该如何确定?


在探讨写入合同的“露台”归属权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进行分析。首先,让我们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专有部分是指具有构造上及使用上的独立性,能够明确区分、可以排他使用、能够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的部分。而共有部分则是指除专有部分以外的其他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是处理建筑物相关权益归属的基本法律依据。 当露台被写入购房合同中时,我们需要先判断这个露台是否符合专有部分的构成要件。如果露台具有构造上的独立性,比如有明确的边界与其他区域分隔开;具有使用上的独立性,能够被购房者排他地使用,并且可以进行产权登记,那么从法律上来说,它有可能被认定为购房者的专有部分,其归属权归购房者所有。 然而,如果露台不具备上述专有部分的构成要件,即使写入了合同,它在法律性质上仍可能属于共有部分。例如,露台是整栋楼业主共同通行或使用的必要区域,或者无法进行独立的产权登记,那么它通常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在这种情况下,合同中关于露台归属购房者的约定可能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此外,还需要考虑合同的效力问题。如果开发商在签订合同时,明知露台属于共有部分却将其约定归购房者所有,这种行为可能构成欺诈。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 对于购房者来说,如果遇到这种情况,首先要查看合同的具体约定内容,明确合同中关于露台的描述和归属条款。然后,可以通过查阅相关的规划文件、产权登记资料等,确定露台的法律性质。如果与开发商就露台归属问题产生争议,可以先尝试与开发商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比如购房合同、相关的规划图纸、交付时的现场照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