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作废声明和注销有什么区别?


营业执照作废声明和注销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在定义、法律效果、适用情形和办理流程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首先从定义和法律效果来看,营业执照作废声明是指当营业执照正、副本遗失或损坏等情况时,通过一定的方式声明该营业执照失去效力。这并不意味着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主体资格消灭,只是该营业执照不能再合法使用。而营业执照注销则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按照法定程序,终止经营活动并彻底消灭主体资格的行为。注销完成后,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在法律上不再存在,不能再以该主体名义进行任何经营活动。 在适用情形方面,营业执照作废声明通常适用于执照遗失、被盗抢、毁坏等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比如,你的营业执照不小心丢失了,为了避免他人冒用,就需要做作废声明。而营业执照注销适用于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决定停止经营活动的情况,像企业破产、解散,个体工商户不想继续做生意等。 办理流程上也有所不同。办理营业执照作废声明相对简单,一般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进行公示,声明该营业执照作废即可。而营业执照注销的流程较为复杂,以公司为例,首先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然后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并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之后要办理税务注销登记,取得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最后,向登记机关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清算报告等文件,经登记机关核准后,才完成注销手续。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市场主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示年度报告和登记相关信息。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的,市场主体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声明作废,申请补领。而该条例也对市场主体注销登记作出了详细规定,明确了注销的条件、程序等内容。所以,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来选择是做营业执照作废声明还是进行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