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有限公司跟有限责任公司在破产方面有什么区别?

我打算开一家公司,在考虑是注册有限公司还是有限责任公司。听说公司经营有风险,可能会面临破产情况。我想知道这两种类型的公司在破产方面到底有啥区别,比如债务清偿、破产流程这些方面,希望了解清楚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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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有限公司其实就是有限责任公司的简称,二者在本质上是同一概念,在破产方面并没有实质性的区别。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也就是说,当公司面临破产时,股东的责任是有限的,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来承担公司的债务。 关于破产流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是规范企业破产程序的重要法律依据。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第一是申请阶段,当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债务人(也就是公司本身)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权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第二是受理阶段,人民法院在收到破产申请后,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符合破产条件,就会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并指定管理人。第三是债务人财产管理和变价阶段,管理人会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并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等。管理人还会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变价出售,以便用于清偿债务。第四是债权申报阶段,债权人需要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第五是债权人会议阶段,债权人会议是由所有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对破产程序中的重大事项进行表决和监督。第六是重整、和解或破产清算阶段。如果公司有挽救的希望,可能会进入重整程序,通过制定重整计划,调整公司的经营和债务结构,使公司重新恢复生机;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达成和解协议,也可以通过和解程序解决债务问题;如果公司确实无法继续经营,就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 在债务清偿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也就是说,无论是有限公司还是有限责任公司,在破产时都要按照这个法定顺序来清偿债务。 综上所述,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在破产方面遵循相同的法律规定和程序,不存在本质上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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