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拆迁和征收有什么区别?

我家这边有一片区域说是要进行改造,有人说是拆迁,有人说是征收,我搞不明白这俩到底有啥不一样。我就想知道拆迁和征收在法律上到底有啥区别,各自的流程、补偿啥的是咋规定的,对我们老百姓来说影响有啥不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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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征收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拆迁和征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法律上有明显的区别。 首先,从概念上来说,征收通常指的是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将集体所有土地或者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所有权转变为国家所有。而拆迁更多的是指拆除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的行为,它可以基于征收而发生,也可能是因为其他原因,比如房屋达到使用年限需拆除重建等。 从主体方面来看,征收的主体是特定的,只能是政府,且必须是依法拥有征收权限的政府部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而拆迁的主体则较为多样,可能是政府相关部门,也可能是开发商等建设单位。 在目的上,征收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像国防和外交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等都属于公共利益范畴,这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有明确列举。而拆迁不一定完全基于公共利益,可能是为了商业开发等目的。 程序上,征收有着严格的法定程序。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为例,需要进行拟定征收补偿方案、组织论证、征求公众意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一系列程序。而拆迁程序如果是基于征收产生的,要遵循征收程序;如果是其他原因的拆迁,程序相对灵活,但也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比如要取得相关的审批手续等。 补偿方面,征收的补偿是法定的,要遵循公平补偿原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而拆迁补偿会因主体和目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如果是商业拆迁,补偿标准通常由拆迁方和被拆迁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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