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我最近找工作,有的单位要签聘用合同,有的要签劳动合同,我不太清楚这两种合同有啥不一样。就想知道它们在各方面到底有啥区别,对我权益有啥不同影响,以后签合同能心里有数,避免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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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存在多方面区别。 首先是适用范围不同。狭义的劳动合同主要适用于企业,而聘用合同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打个比方,在一家工厂工作,一般签的就是劳动合同;要是在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工作,通常签的是聘用合同 。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适用本法。 其次,法律依据不同。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聘用合同的法律依据则是《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这意味着二者在法律层面受不同规定约束。 再者,合同性质有别。劳动合同是民事合同,强调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基本平等,体现一定的契约自由性;而聘用合同具有人事管理性质,属于公法调整范畴,调整的是政府对公共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行为以及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 然后,试用期及合同期限不同。聘用合同的试用期可以长达12个月,而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合同期限方面,二者也可能存在差异。 另外,工资制度不同。事业单位向聘用人员支付的工资报酬,主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企业的工资制度则相对灵活多样,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和市场因素等确定工资水平。 最后,管理监督部门不同。由于适用组织类型不同,二者管理监督部门也不一样,这体现了政府部门对不同类型组织的监管职责和方式的差异。 相关概念: 公法:简单说就是调整国家与公民、组织之间关系的法律。 私法:主要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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