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邀请招标和竞争性谈判有什么区别?

我在参与一些项目时,发现有邀请招标和竞争性谈判这两种方式。我不太清楚它们到底有啥不一样,不知道在什么情况下该用哪种方式,也想了解它们在流程、适用范围等方面的具体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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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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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招标和竞争性谈判都是采购过程中常用的方式,但它们有着明显的区别。 首先,在适用范围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邀请招标适用于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或者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情形。而竞争性谈判适用于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其次,在采购流程方面,邀请招标是采购人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然后供应商按照要求编制投标文件进行投标,采购人通过开标、评标等程序确定中标人。而竞争性谈判是采购人成立谈判小组,制定谈判文件,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谈判小组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最后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再者,从供应商选择来看,邀请招标是预先邀请特定的供应商参与投标,强调的是供应商的特定性和有限性。而竞争性谈判虽然也是邀请特定供应商,但在谈判过程中更注重与供应商的互动和协商,以达成更符合采购方需求的采购结果。 最后,在时间成本上,邀请招标程序相对复杂,需要经过多个环节,时间周期较长。竞争性谈判程序相对简单,能够更快地完成采购流程,更适合紧急采购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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