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判决书和离婚证有什么区别?

我之前是通过法院判决离的婚,现在只有判决书。最近我打算再婚,去办理相关手续的时候工作人员问我有没有离婚证,我只有判决书。我就想了解下,判决书和离婚证到底有啥区别啊?这对我再婚登记这些会不会有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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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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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和离婚证都是证明婚姻关系结束的重要文件,但它们在很多方面存在区别。 从定义上来说,判决书是人民法院根据法律和事实,对案件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决定。在离婚案件中,法院通过审理后,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会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而离婚证是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后,由婚姻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婚姻关系解除的证件。 在出具机关方面,判决书由人民法院作出,体现的是司法权力对婚姻关系的判定。离婚证则是由婚姻登记机关发放,婚姻登记机关是政府的民政部门,它代表行政权力对合法自愿的离婚行为进行确认。 二者的产生程序也不同。判决书的产生需要经过严格的司法程序,包括起诉、立案、审理、判决等环节。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需要提供证据、进行辩论,法院依据法律和事实作出判决。而离婚证的办理程序相对简单,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后,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从法律效力来看,虽然二者都能证明婚姻关系的解除,但判决书具有既判力和执行力。如果一方不履行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离婚证只是单纯证明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不涉及强制执行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这两条法律条文分别规定了法院判决离婚和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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