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商营业执照上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有什么区别?

我准备开个店办工商营业执照,对上面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这俩概念不太清楚。我想知道他们在法律上到底有啥不一样,承担的责任一样吗,权利又有啥不同,搞明白这个我也好确定执照上写谁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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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照身份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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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营业执照上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存在诸多区别。 从定义上看,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而负责人一般是对某一事务或某一部门负责的人员,并不一定具有法人资格,其代表的可能是非法人组织。 在权限方面,法定代表人的权限是由法律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能够代表法人进行全面的经营管理活动,对外签订合同、参与诉讼等行为通常具有当然的法律效力。例如,公司在进行重大投资、融资等决策时,法定代表人可以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协议。而负责人的权限往往是由设立该组织或部门的主体所赋予,权限范围相对较窄,通常是在特定事务或特定范围内行使职权。比如,分公司的负责人主要负责分公司的日常运营管理,但在涉及重大事项时,可能需要经过总公司的批准。 在责任承担上,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后果一般由法人承担,但如果法定代表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如滥用职权、虚假出资等,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个人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现为《民法典》)规定,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造成的损害,一般由其所在的组织或单位承担责任,但如果负责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也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个人责任。例如,分公司负责人因故意违规操作导致他人损失,分公司承担责任后,可能会向该负责人进行追偿。 从主体资格角度,法定代表人代表的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主体,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法人具有独立的财产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而负责人所代表的可能是非法人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分支机构等,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设立人或出资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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