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与法定代表人有什么区别?


公司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下面为你详细解释它们的区别。 首先,概念不同。公司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简单来说,公司法人就像是一个虚拟的“人”,它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承担责任。比如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它就是一个法人,可以独立签订合同、进行诉讼等。而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是实实在在的自然人,是公司对外进行业务活动的代表。 其次,产生方式不同。公司法人是通过法律规定和登记程序产生的。公司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注册登记,符合条件后才能取得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则是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再者,权限不同。公司法人的权利和义务是由法律和公司章程赋予的,它的行为是通过法定代表人等代表机构来实施的。法定代表人的权限主要是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在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法定代表人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法人承担,但如果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进行活动,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后,承担的责任不同。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的资产来偿还,与股东的个人财产一般是分开的。法定代表人一般情况下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如果法定代表人有违法行为,如滥用职权、虚假出资等,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第六十一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