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有限公司与个人独资有什么区别?
我想创业,在考虑注册个人有限公司还是个人独资企业,但不太清楚这两者有啥区别。比如在责任承担、税收、设立条件这些方面,它们分别是怎样规定的,哪个对我更有利呢?希望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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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有限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存在诸多方面的区别。 首先是法律地位不同。个人有限公司属于法人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它就像是一个有自己独立身份的‘人’,可以以公司的名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而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它更像是投资人的一种经营延伸,企业的经营活动和责任都与投资人紧密相连。 其次在责任承担上有显著差异。个人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公司出现债务问题,股东只要按照自己当初承诺投入公司的资金数额来承担责任就可以了,超出部分一般不用股东个人再承担。但要是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简单来讲,当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投资人要用自己的全部个人财产来偿还债务。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 再者,在税收方面也不一样。个人有限公司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当公司盈利后,先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之后股东从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等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只对投资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另外,在设立条件上也有所不同。设立个人有限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并且要有公司章程、公司名称等,还需要有符合规定的组织机构。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相对宽松,没有法定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他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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