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房子还共同拥有会有什么后果

我和另一半刚离婚,房子当时没分割清楚,还是共同拥有状态。我现在有点担心之后会有各种麻烦事儿,想了解下这种情况下到底会怎么样,比如在使用、买卖等方面会有什么特殊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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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后房子还共同拥有,会产生多方面的影响。 首先,从房屋的使用角度来说,因为双方共同拥有,那么双方都有使用房屋的权利。这意味着双方都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居住、使用该房屋。比如一方想将房屋出租,就需要和另一方协商一致,不能擅自做主。因为房屋是共同共有,任何一方单独的决定都可能侵犯到对方的权益。 其次,关于房屋的处分问题。如果要对房屋进行买卖、抵押等重大处分行为,必须经过双方一致同意才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在离婚后共同拥有房屋的情况下,双方就是共同共有人,所以要处分房屋就得全体同意。要是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就擅自处分房屋,这种行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再者,从费用承担方面看,诸如物业费、水电费等与房屋相关的费用,一般也由双方共同承担。具体的承担比例,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双方没有约定,通常会被视为平均承担。 然后,关于可能出现的纠纷问题。要是双方在房屋的使用、处分、费用承担等方面产生分歧,无法协商解决,那么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最后,如果房屋还有未偿还的贷款,那么双方对于贷款也负有共同偿还的责任。如果一方不按时偿还贷款,可能会影响另一方的信用记录。当然,双方也可以协商由一方来承担贷款,但这种约定不能对抗银行等债权人。 相关概念: 共同共有:是指每个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 按份共有:是指共有人分别按照确定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 处分行为:是直接使某种权利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法律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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