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房子还登记着两个人的名字该怎么办?
我和配偶已经离婚了,但是房子的房产证上还是我们两个人的名字。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房子该怎么处理,是需要去办理什么手续更改名字吗?还是说房子就默认还是两人共有的?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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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房子还登记着两个人的名字,意味着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这种情况,通常有以下处理方式: 首先,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分割。这是比较理想的解决方式,双方可以根据自身的意愿和实际情况,商量如何分配房产,比如一方获得房产所有权,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等。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就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进行裁决和分配房产。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房产登记情况、出资情况等因素,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例如,若双方都希望保留房屋,他们可以提交竞价书,出价高的一方获得整套房屋的所有权。 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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