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离婚时该怎么算?


在处理房子只写了一个人名字的离婚房产分割问题时,关键在于判断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方个人财产,以下为您详细分析: ### 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及分割方式 - **情况分析**: - **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购置**:如果房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即便只登记了一方的名字,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夫妻婚后用双方的工资收入购买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工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该房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 **一方父母首付,夫妻共同还贷**:房地产最初的首付款系一方父母所支付,但随后在婚姻关系期限内由夫妇双方共同偿还贷款部分,这种情况下共同还贷部分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男方父母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那么共同还贷及相应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 - **婚前共同出资购买**:房产在婚前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出资购买,而其中一方具有充足证据表明自己实际投入资本的,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婚前男女双方共同出资买房,但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出资方有转账记录等证据证明自己出资,那么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 **婚姻存续期间受赠且赠与人明确赠予双方**:房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赠与行为所得,并且赠予人明确声明此项财富赠予双方配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夫妻婚后,一方的亲戚赠送一套房产,明确表示是赠予夫妻双方的,即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 **分割方式**: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在离婚程序中应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定财产分割事宜。比如双方可以协商房产归一方所有,获得房产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也可以协商将房产出售,分割售房款。若未能达成共识,交由法院依公正原则作出裁决,法院可能会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双方的经济状况、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进行判决。 ### 一方个人财产的情况 - **一方父母婚后出资购买且登记在该方名下**:如果该房子是一方父母在夫妇婚后出资购买,并且登记在该方名下,这种情况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例如,男方父母婚后出资为男方购买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该房产就是男方的个人财产。 - **一方婚前购买婚后还贷(房产登记在婚前购买方名下)**:这种情况下,房产一般认定为购买方的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对这部分进行分割。例如,男方婚前贷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女方可以就共同还贷及相应增值部分主张分割。 - **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且登记在该方名下**:若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购买房产,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比如,一方用自己婚前的存款在婚后购买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此房产为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相关规定,这些规定旨在明确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的归属和分割原则,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