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房产证写一个人的名字,离婚时该怎么办?
我和配偶婚后买了房,但房产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现在我们打算离婚,不知道这个房子在法律上该怎么分配。想了解下不同情况下房产的归属问题,以及具体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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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房产证写一个人的名字,离婚时的处理方式需要分多种情况来看: 首先,若夫妻双方有书面约定,原则上按约定处理。比如双方签订协议明确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那么离婚时就按此协议执行。 若没有特别约定,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即便产权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根据《民法典》规定,该房产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收入一般都视为共同财产,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产权归夫妻双方。例如,夫妻婚后共同攒钱买了房,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也有权要求分割。这种情况下,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果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且产权证上只写明了其子女的名字,根据法律规定,该项不动产归出资父母的子女个人所有,在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来分割。比如男方父母全额出资买房,登记在男方名下,离婚时女方不能要求分割此房产。 若在产权证上写的是夫妻一方和其子女的名字,那么夫妻中的一方与其子女就成为该项房产的共同所有人。若无特别约定,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按有关规定进行分割;而属于其子女的那一部分房产,应作为其子女的个人财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例如,房产登记为男方和其子女的名字,离婚时只能分割男方那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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