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的房子只有一人名,离婚后房子到底归谁?
我和配偶婚后买了套房子,房产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现在我们感情破裂准备离婚,我很困惑这套房子在法律上该怎么分,是写了谁的名字就归谁,还是有其他的判定标准呢?希望能了解清楚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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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的房子只有一人名,离婚后的归属需要分情况来看: ### 属于个人单独所有的情况 - **一方父母婚后出资购买且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若房产是某位当事人的父母在其婚姻缔结后出资购置且登记于其个人名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房产属于该当事人的单独所有。比如,男方父母在小两口婚后全资购买了一套房,登记在男方名下,那么离婚时该房归男方,在离婚诉讼中不予进行财产分割处理。 - **婚前购买婚后还贷**:如果是一方在结婚前所购但在婚姻存续期间通过偿还贷款方式获取所有权的房屋,这类房产属于该当事人的单独所有。例如,男方婚前贷款买了房,婚后用自己的工资还贷,离婚时该房归男方。 ### 按出资比例分配的情况 如果这套房产是由两位当事人的父母在其婚姻缔结后共同出资购买,那么按照每方所出资金额占总投资额度的比率,来决定各自对房屋所享有的所有权份额。例如,双方父母各出资一半购买了一套房,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时双方各占房屋50%的份额。 ###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的情况 在婚姻期间通过共同承担按揭债务而购买并取得的按份共有的房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应被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之时应进行平均分配。也就是说,夫妻婚后共同贷款买房,哪怕只写了一方名字,离婚时一般也是平均分割房产。 综上所述,婚后买房即使只写了一方名字,也要根据具体的购房资金来源等情况来确定离婚时房产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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