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与民间证明有什么区别?


公证和民间证明是两种不同的证明方式,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显著区别。 首先,概念不同。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比如张三和李四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他们可以到公证处对这份合同进行公证,以证明合同的签订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且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而民间证明通常是由民间的个人、组织或团体对某一事实或行为进行证明。例如,邻居之间相互证明某户人家在某个时间段内居住在此处。 其次,主体不同。公证的主体是公证机构,在中国,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具有官方性和权威性。而民间证明的主体比较广泛,可以是普通公民、村委会、居委会等民间组织。 再者,效力不同。公证具有法定的证据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这意味着在诉讼等法律程序中,公证书的证明力相对较高。而民间证明的效力在法律上相对较弱,其证明力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其他证据来综合判断。 另外,程序不同。公证有着严格的法定程序。公证机构在办理公证时,需要对当事人的身份、申请事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查,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出具公证书。而民间证明的程序则较为随意,没有统一的规范和标准。 最后,适用范围不同。公证的适用范围广泛,涉及到经济、民事、涉外等多个领域,如合同公证、遗嘱公证、出生公证等。而民间证明一般适用于一些日常生活中的简单事项,或者在特定的民间社群、行业内具有一定的证明作用。 综上所述,公证和民间证明在概念、主体、效力、程序和适用范围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在选择证明方式时,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和需求来决定。如果是涉及到重要的法律事务或需要较高证明力的情况,建议选择公证;如果是一些日常生活中的简单事项,可以考虑采用民间证明的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