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实缴与认缴有什么区别?
注册资本实缴和认缴是公司注册时两种不同的出资方式,它们之间存在着多方面的区别。
首先,两者的定义不同。注册资本实缴制是指公司在注册登记时,股东需要将承诺的出资额一次性或分期足额缴纳到公司账户,并且需要经过专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比如,甲、乙、丙三人打算成立一家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采用实缴制的话,他们就需要按照约定的比例,把这100万元打到公司账户,再由验资机构验证资金到位情况。而认缴制则是股东在注册公司时,只需在公司章程中约定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等,不需要立即实际缴纳出资,也无需验资。例如,同样是成立上述公司,采用认缴制,三人约定在未来5年内缴足100万元,那么在注册时不用马上交钱。
其次,两者的法律依据也有所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2013年进行修订后,对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但是,对于一些特殊行业,如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仍然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这是因为这些行业涉及公众利益和金融安全,需要严格的资本监管。
再者,两者在承担的法律责任方面也有差异。在实缴制下,股东已经实际缴纳了出资,当公 司出现债务纠纷等情况时,股东以其实际缴纳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而在认缴制下,股东虽然没有实际缴纳出资,但仍要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如果公司经营不善,资不抵债,股东就需要按照认缴的金额补足出资,用于偿还公司债务。
最后,从对公司运营的影响来看,实缴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体现公司的实力和信誉,因为公司账户上有实际的资金。但它也会给股东带来较大的资金压力,尤其是在公司成立初期,可能会影响公司的资金流动性。认缴制则减轻了股东的资金压力,让股东有更多的资金用于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过,认缴制也可能会导致一些公司盲目扩大注册资本,从而影响交易相对方对公司实力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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