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居住证跟暂住证有什么区别?

我不太清楚居住证和暂住证到底有啥不一样的。我现在在外地工作,不知道该去办哪个。也不明白它们在权益、办理条件这些方面有啥不同,所以想问问大家,这两者到底有啥区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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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居住证和暂住证主要有以下区别。 首先是定义不同。暂住证是外来人员在暂住地临时居住的证明,它主要侧重于对人口的管理和登记,是一种相对短期、临时的居住凭证。而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更强调居民在当地的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享受。 在办理目的上,暂住证是为了便于公安机关对流动人口进行管理和统计,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而居住证的办理目的是为了促进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发展,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从享受权益来看,持有暂住证的人员通常只能享受到一些最基本的居住登记和治安管理相关的权益。而持有居住证的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等多项基本公共服务。例如《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 在办理条件上,暂住证的办理条件相对宽松,一般只需要在当地有居住事实即可办理。而居住证的办理通常要求申请人在当地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等条件。比如有的地方要求申请人在当地连续缴纳社保一定时间等。 在有效期方面,暂住证的有效期一般较短,可能是几个月到一年不等。而居住证的有效期相对较长,通常为一年以上,并且到期后可以申请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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