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申请重审和再审有什么区别?

我之前有个官司输了,现在想重新处理这个案子。但我不太清楚申请重审和再审到底有啥不一样,不知道该选哪种方式来争取改判,想了解下它们具体的区别是什么。
展开 view-more
  • #申请重审
  • #申请再审
  • #重审再审
  • #法律区别
  • #审判程序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申请重审和再审在法律上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存在多方面的区别。 首先,概念含义不同。重审通常是指在原审判决、裁定存在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等情形下,由上级法院或原审法院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新进行审理。简单来说,就是把原来的审判流程再来一遍。而再审则是为了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也就是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再次审查。 其次,启动主体有别。重审一般是由上级法院发现原审存在问题后指令原审法院进行,或者原审法院自己发现错误后决定重审。再审的启动主体较为广泛,既可以是法院自身(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是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法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还可以是当事人(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再者,适用情形不同。重审主要适用于原审存在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比如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未回避等。再审适用于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存在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审判人员有贪污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等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最后,审理法院不同。重审由原审法院进行审理。再审则可能由原审法院、原审法院的上级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