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缴出资额和实缴出资额有什么区别?


认缴出资额和实缴出资额主要存在以下区别: **定义不同**:认缴出资额是指公司各股东承诺应向公司缴纳的资本数额,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之和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后就是公司的注册资本。例如,几位股东共同设立一家公司,约定总共认缴注册资本100万元,这100万元就是认缴出资额。而实缴出资额是各股东按照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实际缴纳的出资额。比如其中一位股东按照约定实际缴纳了20万元,这20万元就是实缴出资额。 **出资构成不同**:认缴出资额分为实缴出资和应缴出资两个部分,认缴出资额会在公司章程里明确记载。而实缴出资额变更时不会显示在公司章程中。 **缴纳要求不同**:认缴制不需要注册资本一次性缴全,股东按照章程的约定缴付出资即可;实缴制则要求在公司成立时实缴到位并出具验资报告。比如在认缴制下,股东可以约定在公司成立后的几年内分期缴纳出资;而实缴制下,公司成立时就需要把资金冻结在开户行,验证资本金。 **适用公司类型不同**:认缴制的公司一般为无重大风险类公司;实缴制公司涉及到财产安全类公司。不是所有公司都可适用认缴制,金融类公司、典当行、劳务公司、募集式股份公司等不适用认缴制。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法》第28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