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院的拒执行罪是什么程序?

我有个官司胜诉了,对方一直拒不执行判决。听说可以追究对方拒执行罪,但我不知道具体要走什么程序。是直接去法院起诉,还是有其他流程?希望了解从开始到结束整个拒执行罪的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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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首先是发现拒执行为。一般是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拒绝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比如明明有财产却转移、隐匿,导致判决无法执行。也可能是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相关情况。 接着是证据收集。申请执行人需要收集能证明被执行人拒执的证据,像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流水显示有大笔资金进出却不履行判决,或者有房产等不动产却故意不配合执行等。法院在执行中也会进行调查取证。 之后有两种启动方式。一是公诉程序,由执行法院将案件材料移送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进行侦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是自诉程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以自诉案件立案审理: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申请执行人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 法院在受理后会依法进行审理。经过法庭调查、辩论等程序,如果认定被执行人构成拒执行罪,会依法作出判决,给予相应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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