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离婚和被动离婚有什么区别?
我现在面临婚姻问题,在考虑要不要主动提出离婚。但不太清楚主动离婚和被动离婚到底有啥不一样,是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这些方面有差别吗?希望了解一下两者的具体区别。
展开


主动离婚和被动离婚,主要是从提出离婚的主体意愿角度来区分的。主动离婚指的是夫妻中一方基于自身的意愿和想法,率先提出离婚的请求;而被动离婚则是一方被另一方提出离婚,自己处于被动接受这个离婚提议的状态。 在法律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并没有对主动离婚和被动离婚进行特别区分并赋予不同的法律地位。在财产分割方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财产分割主要是依据夫妻共同财产的实际情况、双方对家庭的贡献、是否存在过错等因素,而不是谁主动提出离婚。 在子女抚养权的判定上,《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这同样和谁主动提出离婚没有直接关系,关键在于哪一方的抚养条件更有利于子女的成长。 所以,无论是主动离婚还是被动离婚,在法律程序和法律后果上,主要是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判定,而不是由提出离婚的主动性来决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